一、招标条件
盐城新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2024年步湖路大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年步湖路大修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项目规模:步湖路全长13.7公里,东环路以东10.7公里按照安全精品路标准维修改造(沥青路面铺装,基层病害处理,道路标识标线、安全设施完善),约1300万元;东环路以西3公里进行路面损坏部分维修,路面标线、标志牌完善,约200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步湖路沿线总长13.7公里,沿线交叉有农村道路、市政道路,请结合现状情况以及项目规模综合考虑,进行道路勘察、道路测量、大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评审以及后续设计咨询等全过程服务。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设计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如设计阶段出现重大方案调整,设计人自行考虑风险,结算时不另外增加费用。
5、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30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内容,并提交成果文件报主管部门审批。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成果送审、对接和修改)。
7、质量目标:设计成果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道桥相关专业特指“道桥、道路、桥梁(隧)、公路、交通(交通土建)”等,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
3、除设计负责人外,项目组组成人员由意向投标人按本项目规模、特点、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配备。
4、投标人业绩要求:/。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 CCC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应当报送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对外公示。
7、设计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3个月中,至少有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4-6月养老保险中,任意一月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投诉或招标人要求再提供。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13、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经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cjkct.com/zbcg/zbxx/,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余同)。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5号国际软件园6号楼B座12楼开标室。
4、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以银行汇票方式或数字人民币方式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转)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数字人民币钱包 ID:0112070002000964,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盐城新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转账收款单位:盐城新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盐城城东支行,帐号:402030100100082473)。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或数字人民币方式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转)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经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cjkct.com/zbcg/zbxx/发布。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新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2楼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15—81691608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建设大厦10楼
联系人:宋加伟
联系电话:15351550317
十一、其他
11.1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1.2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11.3 投标文件应为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未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